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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 考试时间:6月7日

来源:www.kouyuyingyu.com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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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浙江教育考试院获悉,浙江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已公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7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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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浙江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告》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浙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

  报名工作按《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浙教试院〔2024〕116号)实行。

  2、考试

  (一)考试考哪几科。考试由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考试报名有外语需要的学校、专业的考生,须先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及以上级别笔试,获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考试报名相应专业。

  职业技能考试:分理论常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共分17个大类。其中,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饰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等15大类与其他类(汽车专业)职业技能操作实行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分点推行。各类别职业技能理论常识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相应类别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方可考试报名,成绩高考考试当年有效。

  (二)满分分值。语文、数学每门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语文、数学、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中由市县组织的合格性考试,考试合格按现行分值满分计入总分;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外)操作考试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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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时间按《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浙教试院〔2025〕6号)实行。

  3、招生计划

  1个专业可按专业性质在2个类别安排招生计划。计划公布后,未经赞同,高校不能擅自调整计划。

  4、志愿填报

  (一)设1个录取批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1所学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低于30个专业志愿。不再设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需要的少量学校、专业(类)经赞同后可实行提前录取。

  (二)根据各类别(艺术类、其他类分专业考试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数的肯定比率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生源数少于计划数的类别参考高考考试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

  (三)视平行志愿录取状况决定是不是征求志愿。

  (四)各类别志愿不可以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1个类别填报。

  (五)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另行公布。填报志愿具体需要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实行。

  5、录取

  (一)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日程安排按当年录取工作公告实行。

  (二)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投档。投档比率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满分为600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投档。

  6、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当年招生体检工作规定实行。

  7、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根据《浙江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加分改革推行策略〉的公告》(浙教考〔2021〕39号)实行。其他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政策加分按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公告》(浙教计〔2011〕194号)有关规定实行。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的,只按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项目资格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相同。

  8、保送和免试升学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公告》(教学厅〔2020〕3号)有关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浙江高考考试报名要求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省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保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我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建设试点普通本科院校。高校须依据拟保送录取学生的专业、技能专长及参赛项目,安排至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高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依据学校选拔需要组织有关综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对申请攻读本科专业的,须增加文化课考核。高校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浙江教育考试院。浙江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依据《浙江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策略》(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1、2、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浙江高职院校有关或相近专业。具体方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方法实行。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公告》(教职成函〔2024〕5号)有关规定:“从2024年起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升级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凡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浙江高职院校有关或相近专业。具体方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方法实行。

  对于在2024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2025年5月25近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教育考试院。浙江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对于2025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2025年7月31近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确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赛事安排在2025年7月31日之后获奖且未被高校录取的当年应届考生,可在下一年度申请免试升学录取。

  9、工作落实和监督处罚

  各地各校要严格实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加大考试过程管理及资格审核,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的有关需要,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要加强违规查处力度,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根据《中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置,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职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根据《中国刑法》《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等有关法律规定,准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职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员工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置。对于因疏于管理,导致考场秩序混乱、作弊状况紧急、招生违规紧急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置并追责问责。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准时将本公告转发至本行政地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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