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全名:河北农业大学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地址: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河北保定)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河北沧州渤海新区)
河北农业大学秦皇岛校区(河北秦皇岛)
5.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河北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革新示范基地,革新创业大学建设单位,全国深化革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行高校,河北“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应用技术、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为优势特点,“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进步,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2、组织机构
6.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处置普通本科招过生日常工作。
3、招生省份与类别
7.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面向河北、山西、天津等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收本科生,其中含普通类、对口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对口援疆计划等类别。
4、招生计划
8.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由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计划。
5、录取原则
9.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父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0.学校依据各生源省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状况,与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率。
11.学校对符合国家和各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政策实行。在分专业时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高加分值低于20分。对于高考考试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遵循该省的录取规则。
12.对未实行高考考试改革的省份,学校对普通本科批次及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及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类)志愿录取,假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假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13.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省份(天津、海南、湖南、湖北等),学校对普通本科批次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类)及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组内的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类)志愿录取,假如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假如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予以退档。
14.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填报省份(河北、辽宁等),学校对普通本科批次及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遇不符合所报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不进行调剂,作退档处置。
15.学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河北招生。艺术类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相应批次、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考试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对考生有身高需要:女孩身高1.65米及以上,男孩身高1.73米及以上。
16.学校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各专业(类)需要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和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hebau.edu.cn/)。
17.学校现设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专业为河北农业大学与德国马格德堡-施滕达尔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1〕8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DE2A20212118N);制药工程专业为河北农业大学与韩国培材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1〕35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KR2A20212194N)。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考生考试报名前请登录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录取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18.学校在录取和进行专业分流时,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需要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实行。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指导建议中第一部分状况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9.学校各校区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保定校区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0.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新疆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方法根据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实行,其中面向新疆对口支援计划仅招收汉语言答题考生。
21.少数民族考生可考试报名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有关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培养和就业。学生预科学习结束,考核达标后转入河北农业大学学习。
6、怎么收费及其他
22.根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公告》(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实行学费收费标准上浮低于10%政策。依据办学本钱、学科建设状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水平与安全、园林、风景园林等13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实行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水平与安全、园林、风景园林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归入专业类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专业分流前实行该专业类所包括专业的低学费收费标准,在专业分流后实行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实行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政策。
各专业(类)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3000元/年。
依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生、800元/年/生。
23.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需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4.学生在学校规按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的,由河北农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河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5.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工作。
26.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有关省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同的,以国家和有关省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7、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312-7528888
传真: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保定灵雨寺街289号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邮编:0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