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高招信息网 > 高考资讯 > 最新资讯

广东: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天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www.cqsgmx.com 2026-04-24

最新资讯

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天高考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1.jp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天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广东教育厅、广东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同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字: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
109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揭阳普宁市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15343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种类: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获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需要者,颁发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状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方位贯彻实行教育部和广东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推行,协调处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情。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实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置招生的平时事务。招生员工需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推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置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需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电商专业与广州新华学院电商专业联合拓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夏天普通高考考试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策略需要,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有关条件和需要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州新华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有关条件和需要的,可获得广州新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录取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考试报名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考试总成绩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考哪几科对应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哪几科须合格。具体需要以广东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依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状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策略和调档比率。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需要的状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与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依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询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有关专业入门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可以自理,符合所报专业需要,且高考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需要或不适合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学校夏天高考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置。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有关工作按广东招生办有关文件需要实行。

  第八章 怎么收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怎么收费按《广东进步改革委 广东教育厅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与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公告》(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相关需求实行。

  普通类(历史、物理)专业学费10800|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手段根据教育部、广东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学校对持有“低保证”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学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学费1000元/生;

  广东潮人国外联谊会在学校设立“广东潮人国外联谊会出色学生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职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 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同意有关申诉。

  联 系 人: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传 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
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察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天普通高考考试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讲解。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同,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热点专题

  • 智学网公众号给你需要的高考信息
  • 甄选2025|2026学年北京初中一年级各区下学期期末试题及参考答案
  • 2019四川17所高校新增37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高考考试专家指导:北

[]经验推荐:高中三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