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获悉,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名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字为“GuangxiNormal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王城1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含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推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置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过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如果: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与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推行细节,拟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推行招生工作,组织拓展招生宣传工作,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同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全程监督,同时同意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需要实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需要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推行细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状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九条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方法进行录取。实行高考考试改革的省(市、区)严格根据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需要和各省公布的策略及有关方法实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需要。
第十条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寻求,志愿寻求方法按各省文件需要实行。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考生有关科目成绩、专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置。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率。我校设定的提档比率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率依据生源状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需要拟定。
第十二条依据师资状况,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日语、韩语等三个语种,请高考考试外语非我校开设语种的考生小心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日语、韩语等三个语种的外语课程供选择。
第十三条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实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状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首要条件下,适合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降低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四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实行。
第十五条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方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六条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
(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需要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原始分原则上高于110分。
(二)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合格”以上,未组织外语口试的省(市、区)不作英语口试成绩需要。
(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一般应具备较好的外语基础,在大三学年(第5、第6学期)以中外校际对等交换培养模式赴韩国、泰国等国家,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实践教育学习,出国成本自理,韩国约4|5万元人民币(含在海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泰国等国家约3|3.5万元人民币(含在海外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出国期间修读的学分可以按规定转换为人才培养策略中对应课程学分,该部分学分我校不再另外收取成本。该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职教师资班培养)专业原则上需要男孩身高高于165厘米,女孩身高高于157厘米。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瑞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2.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与韩国龙仁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学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学习,其中韩国龙仁大学负责三分之一的课程教学。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
1.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根据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使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实行。
2.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方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实行,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七)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根据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使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按各省份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实行。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依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率折合成百分制)x50%+文化分(按比率折合成百分制)x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需要男孩身高高于170厘米,女孩身高高于160厘米。
(八)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会计学(中高计划)、翻译(中高计划)、生物技术(中高计划)、动画(中高计划)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考生一般应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上述五个专业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需按中外高校拟定的联合培养策略在双方学习,1、二学年在广西师范大学学习,3、四学年须在海外相应大学学习,通过学分互认的方法完成中外双方的联合培养策略。学制4年,长在校学习年限为6年,学业成绩达到中外相应需要的,可同时获得中、外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与广西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详见我校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九)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第十七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需要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实行。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点等原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职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费、住宿费等怎么收费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新标准实行,详细情况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会计学(中高计划)、翻译(中高计划)、生物技术(中高计划)、动画(中高计划)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根据规定的规范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依据学生实质修读状况结算学费。预缴学费收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1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000|12200元/学年。
(四)应用本科、职教师资专业:6000|10100元/学年。
第十九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第二十条小学教育(中高计划,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3、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会计学(中高计划,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3、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翻译(中高计划,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3、第四学年须赴澳大利亚学习攻读学位)、生物技术(中高计划,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3、第四学年须赴英国学习攻读学位)、动画(中高计划,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3、第四学年须赴英国学习攻读学位)等专业,成本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小学教育(中高计划)5075元/学年、会计学(中高计划)5481.25元/学年、翻译(中高计划)5013元/学年、生物技术(中高计划)5530元/学年、动画(中高计划)11994元/学年,学生在海外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按以上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
(二)项目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公司)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标准为43000元人民币/生。成本分两次收取:第于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成本包括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不是出国,该成本不予退还);第二次于学生在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币/生(成本包括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与境外服务费。若学生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成本全额退还)。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43200澳元/学年,在澳大利亚生活费约28000澳元/学年;萨塞克斯大学学费23175英镑/学年,创意艺术大学学费17500英镑/学年,在英国生活费约15000英镑/学年。(注:以上数据为2023年标准,仅供参考。实质成本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公告书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成本另计。)
第二十一条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有关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今年招生考试报名指南。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方位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同状况予以处置,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它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毕业需要,准予毕业,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与条件的毕业生授与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地址: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咨询电话(传真):0773|5818532;邮件:zsb@gxnu.edu.cn;学校网址:https://www.gxnu.edu.cn。
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需要、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讲解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