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坚持党的全方位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要紧思想、科学进步观和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策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经国本、解民生、尚科学”办学理念,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点,以建设双高学院为目的。为了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质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名: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字Tibet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4085
第四条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西校区:拉萨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邮编850030
北校区:拉萨夺底路34号邮编850003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方位考核、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同意考生和父母、纪检监察部门、大众媒体与社
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
绩相同,则参考有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没办法满足其所填报的志愿时,
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不适合者予以退档处置。
第十条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置,根据西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拟定的有关政策
实行。
第十一条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需要,进校后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置。专业受限者将调整专业。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根据文化成绩加统考专业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中职学校考生考试报名我院,需要参加对口高职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第十四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看待,无男女比率限制。
第十五条各专业外语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章怎么收费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牧林水地矿类有关免补专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不收取学费及住宿费;非免补专业,学费28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第十八条我院打造了“奖、助、贷、勤、减、免、偿、补、险”九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公告书,按学院相关需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舍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联系方法
第二十条学院网址:http://www.xzgzy.cn
招生联系电话:0891-6805103
传真:0891-6805103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1—6865692
通讯地址:拉萨金珠中路金农巷5号,
邮政编码:85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