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高招信息网 > 高考资讯 > 最新资讯

2024年四川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www.ygwledg.com 2025-03-25

最新资讯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平台获悉,2024年四川西昌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提醒各位考生认证阅读招生章程,选择合适的专业考试报名。

27.p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质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德智体全方位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条 学校名字

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 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条 办学地址

安宁校区:四川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邛海校区:四川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五条 办学种类、形式: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四川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

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积极进步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办好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教育。

第七条 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为西昌学院;达到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字为西昌学院。

第八条 联系方法

招生咨询电话:0834-2580038

通信地址:四川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学校网址:https://www.xc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hpt.xcc.edu.cn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34-2580111;学校设置招生考试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258004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西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实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拟定招生工作的推行方法。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推行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录取的平时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进步需要,安排当年的招生专业介绍和计划。

第十三条 依据教育部及四川教育厅的有关预留计划规定,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四川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社会人才需要、学校进步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状况,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四川教育厅批准后实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十五条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确定提档比率,提档比率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除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主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的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率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需要,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考试报名舞蹈学专业的考生,建议男孩身高高于165cm,女孩身高高于155cm;考试报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孩身高高于170cm,女孩身高高于160cm。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专业限招四川少数民族区域的彝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限招四川少数民族区域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条 我校2024年在四川招收公费师范生,招生范围、专业等依据四川教育厅有关规定实行。新生入学后须组织师范面试,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本校有关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同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节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置。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体育类运动康复专业考生文化成绩需要达相应批次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专业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节进行排序录取。

第五章 怎么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根据省进步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实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根据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能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缓解经济重压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有关事宜。对假冒西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的本年度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热点专题

  • 2024年四川西昌学院招生章程
  • 湖南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2年湖南招生简章

[]2025年河南普通高考考

[]毕业后想当老师,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