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发〔2014〕35号)《关于在部分高校拓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基础学科拔尖革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我校强基计划着力选拔一批在化学学科范围有志向、感兴趣、有天分的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策略范围输送经世致用后备领军人才。
1、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出色,有志于以后从事有关范围发展性科学研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两类:
第一类:成绩出色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数学、物理、信息学)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名单为准。
2、招生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
(一)专业:化学
(二)计划:以“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考生选考科目须与下表需要一致:
3、报名方法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时间:4月8日12:00至4月28日12:00。
方法: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需要填写报名信息。
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2
考试报名我校强基计划考生不可以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考试
(三)确认
6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学校考核确认,并上传考试诚信书。
(四)入围校测方法
6月26近日,符合第一类报名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高考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6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名单,高考考试分数相同时,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优先确定入围名单。符合第二类报名要求的考生,可破格直接入围我校考核名单。
(五)学校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综合能力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湖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准考证。
1.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所申报入围专业的基本素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革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进步潜力等,同时在面试过程中,专家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
2.身体素质测试
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2个项目。测试评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标准实行。身体素质测试为合格性考试,不计入学校考核综合成绩。身体素质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考生不予录取。
因身体缘由没办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状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因身体残疾等缘由没办法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身体素质测试合格。
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料之外伤害保险”,未购买保险者,测试过程中发买卖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折算成满分100分)×8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成绩折算均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六)录取方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高考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考考试语文成绩、高考考试数学成绩、高考考试外语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合格,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低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划定相应分数线为准)。
7月5近日,我校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考试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4、培养策略
湖南大学强基计划围绕我校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点世界一流大学总目的,全方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策略和重大需要为导向,推行动态考核进出机制和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线开阔、德才兼备,具备卓越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革新能力的新年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配备一流师资力量,打造优良育人环境。全程使用“导师制”,聘用高层次人才担任“生活导师”“学业导师”“科研导师”“任课教师”,充分发挥高水平师资力量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引领用途。
构建互动教学模式,传承思辨革新能力。全程推行“小班化”,依托多形态教学资源和科研项目,推行以问题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和综合素质提高,激起学生科研革新动能。
强化中心学科地位,筑牢科学入门知识。在课程设计及专业培养各环节,强化中心学科地位,打破学科壁垒,融入多学科交叉前沿新兴内容,构建“博”“厚”共筑、“博”“专”兼顾常识结构体系。
强化多元协同培养,拓展国际学术视线。设置专项学术活动资助基金,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到国(境)外进行访学、科研练习、学业竞赛、学术会议等,充分提升学生国际竞争优势。
5、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置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有关手段的权利。
6、其他说明
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有关信息,请考生准时关注并办理有关事情。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拓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事务,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活动。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7、咨询方法
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
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hnu.edu.cn/
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731-88821680
8、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