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秋天统一高考考试)
1、院校全名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2080号;
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2360号;
具体就读校区以录取公告书为准。
3、层次
□本科 ■ 专科
4、办学种类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字及证书类型
院校名字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需要,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6、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天统一招生的平时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7、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1、本校依据上海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进步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用状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2、各招生专业介绍无男女比率限制。
3、本年度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考试改革省份选考科目需要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及有关文件。
8、预留计划数及用方法
无
9、专业教学培养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10、身体健康情况需要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情况。经复查,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学习需要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护理、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测试技术、健康管理(医学美容)专业色盲、色弱不招,口吃、弱视不适合。
十1、录取规则
1、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天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本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率将考试报名本校的生源按当地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率由本校依据各省份实质生源状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投档比率低于105%,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需要实行。
2.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 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遇同分,按省级招办的同分规则排序;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普通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 若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内均未被录取,服从调剂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随机调剂至本校有缺额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档。
2、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寻求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3、高考考试改革有关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5、“高本贯通”专业考生高考考试外语单科成绩高于60分,方拥有录取资格。
十2、怎么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3、资助政策
本校认真实行国家和上海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职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4、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需要,本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全程同意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01589(工作日9:00至16:00)
十5、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www.succ.edu.cn
招生处(办):www.succ.edu.cn/zsxx/
咨询电话:021-56607139(工作日9:00至16:00)
十6、其他需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讲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