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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

来源:www.hbzf9.com 2025-01-01

招生信息

智学网高考考试频道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在3月初开始,4月中旬结束。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为切实做好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行,确保考生体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提升思想认识,加大组织与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考生体检工作是高考考试组织管理的一项要紧内容,是高考考试评价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高度看重高考考试体检工作,加大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推行,要把高考考试体检工作作为招生工作的要紧环节抓实抓细抓好,确保高考考试体检工作程序规范有序、结论真实准确。体检工作要在上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当地旗县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打造由教育、卫健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行上级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当地区拓展招生体检工作;督促、检查体检工作的进行状况;规范、有序进行体检工作;做好体检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体检信息及体检结论真实、准确;准时处置体检中遇见的各种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教育、卫健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扛起责任,加大协调配合,优质完成好高考考试体检各项工作。要认真拟定体检工作组织管理方法,做到统一标准、统一需要,使体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考生须在高考考试报名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单位)同意属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大全属地各旗县(市、区)体检医院和时间,2月24近日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加大现场管理。各地要做好体检组织管理工作,优化体检工作步骤,加大职员管理,确保体检现场秩序井然。体检医院要做好体检场合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守卫工作,考生和员工健康状况须符合属地防疫规定,并按规定提供健康证明,同意健康测试;打造体检门岗值勤规范,并设专职职员保持秩序。考生和体检员工履行好个人防疫职责,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体检期间,须全程佩带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优先选择N95医用防护口罩)。体检员工凭证出入,严禁无关职员和考生父母进入体检场合。考生须持《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和身份证参加体检,要自觉遵守《考生体检守则》。考生体检时,各科医师应注意核对考生与身份证、《体检表》上的照片是不是相符,如发现冒名顶替现象,应拒绝检查,并准时报告;眼科测试时,须检查考生眼底,禁止佩带隐形眼镜,随机择行严防背诵视力表,其他无关职员和非正在测试考生不能看到视力表和色觉检查图,严防提示等作弊行为。

(四)严格实行标准。各地要严格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断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三个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需要拓展工作,对考生体检做出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时,要准确填写体检结论代码,不能用旧版体检指导建议,不能出现代码无对应结论的情形,不能出现体检结论代码与结论建议不符的情形,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代码和结论建议等《体检表》内容均不能有涂改;要确保各体检项目均有检查结果,不能出现空白或漏检项目,各项目均要有医师签字,终结论要有主检医师的签字和体检医院(单位)的公章。各科医师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主检医师对体检建议负总责。

各体检医院的乳房透 视检查应符合国家有关健康体检的规定,确保安全、规范。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取消乙肝项目测试,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测试,包含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测试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测试;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测试作为体检项目。假如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能进行乙肝项目测试;假如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取消《指导建议》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可以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式快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根据《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断定标准的函》,转氨酶超越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重点环节

(一)认真遴选,确保体检医院和医师符合需要。各旗县(市、区)要选择当地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承担高考考试体检任务。上一年出现体检工作失误或体检信息失真的,不能第三承担高考考试体检工作;本旗县(市、区)范围内有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需要选择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作为当地高考考试体检承担单位,不能选择其他非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医疗单位。为便于有关工作的拓展,2023年高考考试体检场合,凡不涉及个人隐私的项目,譬如身高、体重、视力、色觉等项目,要全程视频监控或录像,有关监控录像要妥善保管至当年十月底。要在体检开始前,将审核、确定的体检医院或医疗单位报所属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各盟市大全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体检医院要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员工参与高考考试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和各科体检医师需要达到规定的资质,主检医师需要由具备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大夫担任。所有参加高考考试体检工作的职员需要进行岗前业务人员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体检前要组织体检职员好好学习《指导建议》、《公告》和体检办法等文件。体检职员要本着对国家、对高校、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体检工作,要自觉遵守《体检医师及员工守则》,要正确学会《指导建议》、《公告》和《体检工作操作流程》的精神,尤其是体检结论对应条约及代码,做到不宽、不严、不漏项、很好检,体检建议准确无误。

各地要深刻汲取往年因体检结果结论有误致使录取纠纷的教训,举一反三,从思想作风、工作规范、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全方位整改,切实提升高考考试体检工作规范化和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第三发生。2023年高考考试体检期间,自治区、盟市将使用明察暗访、“四不两直”方法突击查询旗县(市、区)的高考考试体检现场工作,发现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对体检结果结论有误致使的录取纠纷,将启动倒查追责问责。

(二)严格检查,确保考生体检信息准确规范。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委派专人做好考生体检信息检查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身高、体重、视力、色觉等项目的检查,准确、规范填写体检结果。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意向类别和所有院校录取方面的身体条件需要,均以高考考试体检的终结果和结论建议为准,其他体检结果或结论,不予认同。考生考试报名军队、公安等院校,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第三进行专门体格检查。

要指导考生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不能隐瞒或背离身体近况填写。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而导致有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退学考生,按有关规定安排自治区高校有关专业接网站收录取,其他退学考生不予重新安排录取。

(三)做好服务,认真对待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生体检信息是考生高考考试电子档案的要紧组成部分,所有参加今年高校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缘由,没办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体检宣传服务工作,要提前向考生公布体检时间、相关需求及需要注意的地方等。体检结束后应将体检表复印件交考生,作为体检结果的正式书面公告由考生个人保存。考生可依据该复印件核对体检信息录入结果的准确性,与作为对体检结果进行复议的依据。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体检结果复检等有关工作。考生若对体检建议有异议,需要复查,应在体检后的2日内提出申请,经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征得体检医院赞同后进行复查。体检复查只限,终体检结论应以复查后建议为准。如考生仍有异议,应在复查后的2日内向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终检申请,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批准,可在自治区确定的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并做出终裁定,终体检结论以终检医院的结论建议为准。体检后2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或复检后2日内未提出终检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自愿舍弃复检和终检权利。

依据教育部相关需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终裁定,终检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3、做好检后工作,确保信息准确

(一)体检信息录入工作。体检完的考生,各地要准时将它体检信息和体检结论录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体检信息录入时务必要认真负责,打造专人录入、专人核对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所有考生的体检信息都准确录入系统,确保包含不适合考试报名专业等体检结论建议在内的所有项目均准确录入,录入后要进行必要的数据检查。若用医院体检信息管理软件自动记录体检结果,待体检结束后,由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按自治区统一标准以DBF格式的数据文件上报。

(二)体检信息确认工作。体检信息录入完毕后,各地要组织考生对录入的体检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录入系统的体检信息开始确认时间为4月21日,确认结束时间为4月28日。考生登录高考考试报名网站,对照《体检表》复印件医师填写内容,对录入的体检信息进行确认。体检信息以《体检表》上医师填写内容为准,如发现不同等问题,准时通过该系统提交更正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待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回话后,再行登录上述网址,进行体检信息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体检信息旗县(市、区)管理用户无修改权限。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准时依据网上和书面提交的录入错误反馈信息进行核对和修改,并公告考生修改结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考生认同录入的体检信息并舍弃检查的权利,后期不再受理考生的确认申请。

网上确认的同时,各地要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打印已完成确认工作考生的《体检表》(确认版),组织考生在《体检表》(确认版)规定地方签字确认本人的高考考试体检信息。若考生签字时未满18周岁,则其父母(或监护人)也须签字。同时组织考生填写《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体检事情告知书》(附件3),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考生本人确认不认真或委托别人确认、考生本人未签字或由别人代签字、逾期未确认的,由此致使出现录取等环节纠纷或影响录取和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考生提出的有关体检信息变更、更改等诉求将不予受理。

对未参加体检、未录入体检信息或没有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准考证打印和安排录取。

(三)体检表整理扫描工作。各地要提前整理考生《体检表》,按办公平台打印的《体检表收购花名册》分袋封装。对于未交回《体检表》的考生,依据实质状况需在《体检表收购花名册》对应考生备注栏内标注未体检或未交回。学校报名的考生《体检表收购花名册》按学校和班级分页,招办报名的考生《体检表收购花名册》按固定数目按考生号后四位段号范围分页。《体检表收购花名册》中的考生按考生号后四位排序,整理人签字后将《体检表收购花名册》放在上面随对应考生的《体检表》一块装入袋中。各地需将办公平台打印的《体检表收购清单》填写完整,由此项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考生的体检表须在送交高考考试答题时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扫描。对于扫描质检中发现体检信息漏项的、未签字、未签章或签字签章不明确等状况将返回所属旗县(市、区),由所属旗县(市、区)重新补全后再交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凡因体检表送达不准时、份数短缺、内容不全等影响考生扫描和录取的,将对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4、严肃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

考生入学后,录取高校新生体检如发现考生高考考试体检结果失实,经查实,是弄虚作假的,由录取高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由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追究有关体检医师的责任。考生体检作弊、扰乱体检秩序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体检职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因体检结果失真影响考生录取等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中止有关医院下一年度高考考试体检资格,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按规定严肃处置并暂缓评优、晋级资格:

(一)体检组织工作混乱、秩序失去控制,社会反响恶劣。

(二)体检医师不认真负责,致使体检结果与考生身体近况不符,引发录取等环节工作出现纠纷或遗留问题,且涉及人数较多。

(三)体检医师弄虚作假,擅自变更或失真填写体检结果。

附件:1.考生体检守则

1.要根据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安排,整队前往指定医院,等候体检,不能迟到。要服从体检单位的疫情防控需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职责,当好本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体检期间,须全程佩带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优先选择N95医用防护口罩)。

2.要服从员工统一指挥,遵守纪律,维持体检场合的好秩序,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乱窜检查室。

3.与体检医师主动配合,如实回答医师提出的问题,不能弄虚作假。

4.体检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开,中途退出者,未检项目和未办妥的手续不再补检和补办。

5.凡大夫觉得需要进行血压、心律复查的考生,在指定地址安静等候,筹备同意进一步检查。

6.考生如有建议和需要,应通过带队职员向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体检医院反映,不能与体检职员纠缠,影响工作。对无理取闹,紧急扰乱体检秩序,威胁体检员工者,取消体检资格,情节紧急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7.考生应认真进行体检信息确认,发现问题,要准时与当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按规定更正后重新确认。因考生本人体检信息确认不认真而导致的所有有关问题,责任自负。

附件2.体检医师及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2.坚守职位,认真工作,不擅辞职守。体检期间,须全程佩带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优先选择N95医用防护口罩)。

3.好好学习,正确学会并实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一同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做到不宽、不严,体检结果准确。

4.维护好体检场合的秩序,制止与体检无关职员进入体检场合。

5.态度和蔼,说话和气,关心爱惜考生。

6.维持体检表的整洁,准确、了解、规范、工整地填写体检表,做到不漏填、很好填、有关内容易于辨认。

7.不能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违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置。
附件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体检事情的告知书

各位考生和父母:

为确保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或有关规定和需要告知如下:

1、考生要高度看重体检,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表各项内容不能有涂改,各体检项目不能出现空白、漏检并有医师签字,体检结论要有主检医师签字和体检医院(体检站)的公章。体检信息以《体检表》上医师填写内容为准。

2、考生登录高考考试报名网站,要认真核对并确认体检信息和体检结论。如无误,在《体检表》(确认版)规定地方处签字确认,其中签字时未满18周岁的考生,其父母也需要签字;如有误,准时联系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

3、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考生要如实填写、不能隐瞒或背离身体近况。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而导致有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我已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并知道了上述告知的内容和规定,现郑重:我已参加体检表上全部体检项目,“既往病史”已如实填写,各体检项目测试结果、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实质情况完全相符。

考生号:

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父母签字:

2023年月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m.zsks.cn/kszs/ptgk/zcfg/202302/t20230216_43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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