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2021年度招生工作,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与教育部有关规定,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名: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种类: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校址:吉林长春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怎么收费
第五条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设施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电气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互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化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健康云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策略需要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除此之外,我校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革新创业奖学金、学生革新创业奖学金、勤工助学职位等。
1.学生奖学金。设1、2、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定,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3.建科革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与革新创业实践,对学生获得的革新创业实践成就按项目予以奖励。每一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4.学生革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革新创业实践活动,对学生获得的成就按类别予以奖励。
5.设立勤工助学职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职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不能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程序是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依据有关部门设置的规范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法认定。学校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根据资助政策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需要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孩比率的需要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情况需要
实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率: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率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状况下,根据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可以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比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也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置。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实行。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方法,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原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置,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行;
5、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录取分数线、获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吉林考试报名书法学专业应获得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书法学专业省统考参照所在省文件规定实行)的考生,方可考试报名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1.用省统考合格证录取,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可以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有关省有等级需要则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或无等级需要,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
2.内蒙古实行“按文化课成绩×40%+美术联考成绩×60%”进行排序,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方法。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原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3.吉林书法学专业录取:具备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方法。
6、实行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约外,考生选考科目根据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假如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拟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根据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实行。
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实行。
第十三条联系方法
学校网址:http://www.jlua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长春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81865508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王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未特别需要的,依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实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