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高招信息网 > 高考资讯 > 最新资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来源:www.cauyt.com 2026-05-12

最新资讯

智学网记者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得知,2026年新疆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考试考哪几科如下:

image.png

  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需要的新生,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2026〕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质,拟定本规定。

  自治区2026年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模式:“高考考试统考成绩+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高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自治区2026年高考考试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投档控制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高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1、报名

  1.考生报考条件、报名日期、报名方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新教厅〔2025〕67号)实行。

  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大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大在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书,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被录取后按时报到就学。

  2、考生电子档案

  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含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别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考试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置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

  4.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应依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相关需求制定当地区考生信息采集方法,打造完善相应的管理规范。考生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需要。

  5.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拟定的信息确认管理步骤和方法,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大全、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确保考生有关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格式打造考生电子档案库。切实加大考生电子档案管理,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打造,其他人不能擅自更改。

  6.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所在中学负责组建,档案内容需要完整、准确、规范。各中学要加大对考生纸介质档案的打造与管理,并对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不能将未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

  考生本人凭录取公告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件到所在中学领取经密封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录取高校要认真查验考生纸介质档案密封是不是完好无损。领取纸介质档案时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已录取考生的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信息,由录取高校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直接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与其他纸质档案一块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如果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付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方位鉴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鉴别。鉴别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紧急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遭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紧急、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4、身体健康情况检查

  9.考试报名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2026年我区体检使用无纸化体检方法进行,不需要考生、体检医院填写纸质体检表,考生体检信息采集过程无纸化、体检结论数据化,体检信息可进行高效查阅、管理。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缘由,没办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各地要严格根据自治区统一需要,认真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

  10.考生体检须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大夫担任。体检医院须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等相关需求,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11.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地教育考试机构须公告考生本人准时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进行查询。需进行复检的考生,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应依据体检结果合理选择考试报名的高校和专业,各中学应指导专业受限和残疾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体检工作应于5月15近日完成,并于6月十日前将体检数据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体检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地提交修改体检数据的申请。各地负责组织有关单位登录无纸化体检操作系统打印纸质版《体检表》并装入考生档案。

  12.自治区人民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体检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终裁定。

  13.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等相关需求的基础上,可依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需要,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补充需要。补充需要需要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讲解,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4.各级招生委员会要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断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精神进行宣传和实行。

  15.体检工作其他事情按《关于做好新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新教函〔2026〕24号)实行。

  5、考试与评卷

  16.普通高考考试计划种类、考试考哪几科

  (1)计划种类

  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考试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种类。“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考试报名,“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考试报名。

  (2)考试考哪几科

  ①文化课考试考哪几科

  考试报名“普通类”和“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考试考哪几科均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和答题。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考生成绩以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300分为计分标准。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考试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质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不是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题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方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②专业课考试

  考试报名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中考试报名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际联考;考生结合自己状况,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有关高校需要参加校考。

  17.“三校生升高职”计划种类、考试考哪几科

  (1)计划种类

  自治区2026年“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种类。“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考试报名,“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考试报名。

  (2)考试考哪几科

  ①文化课考试考哪几科

  考试报名“普通类”和“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考试考哪几科均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和答题。考生成绩以总分450分,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三科各150分为计分标准。

  ②专业课考试

  考试报名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18.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

image.png

  19.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大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成立由教育考试机构、保密、公安、纪检等部门职员组成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试题的安全保密,健全安全保密规章规范,采取有效手段加大监督和检查。保密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设立考区。打造完善应对处置机制、值班规范和第一时间报告规范,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手段预防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20.各地政府主管领导是当地区高考考试第一负责人。各考区负责职员名单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考区下设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下设考场,实行分级管理。考试需要在标准化考试知识点举行。考试知识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中学有承担考试知识点的义务。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区域增设考试知识点,须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试知识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合的,应配备身份辨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施。

  21.高考考试期间,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派出巡考组对各地考试组织推行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严格实行考风考纪违规上报规范,重大事情需要准时上报,不能瞒报、漏报,不然将追究主管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22.各地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推行细节(修订)》(新教厅〔2019〕50号)需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3.全国统考和自治区级统考答题的评阅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题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高校可依据命题机构提供的评分参考(指南),结合本校考生答卷实质状况,制定评分细节。高校要采取切实手段,加大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配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考试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用途。

  24.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区内各高校有责任承担普通高考考试评卷工作任务,各中学教师也有承担普通高考考试评卷工作的义务。评卷点设施设施及场地应符合评卷的需要,拥有便于封闭和管理、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水平高等条件。评卷点要成立领导小组,并越来越打造起比较稳定的评卷教师骨干队伍,评卷教师从高校和高中骨干教师中选聘。评卷期间自治区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驻点职员,全程监督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格根据评卷有关工作需要和方法组织推行评卷工作,加大评卷员工管理。

  25.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考试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情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考试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能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考试“状元”“升学率”“上线率”“录取率”等内容。

  6、招生章程

  26.高校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

  27.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需要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能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经主管部门赞同后准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种类、层次、学费,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字,不能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高校法定代表人应付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拓展招生工作。

  28.依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高校须于4月30近日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考试”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须于网络情人节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9.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含:高校全名、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或专科,专科学校注明高等职业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是不是为独立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预留计划数及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情况需要,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用法、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置、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及专业调剂录取方法等),学费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证书类型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与其他需知等。

  有关高校拟定的特殊种类招生方法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的有关规定,且不能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种类考试工作策略和招生方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30.区内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将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31.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及中学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知道其中内容。考生如因不知道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而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自负。

  7、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3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依据教育部大全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需要与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编制、调整、实行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33.高校应依据国内经济社会进步的需要,加大对人才需要的剖析、预测,结合自己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做好招生专业介绍结构、层次结构、地区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对本校编制的来源计划负责,有关说明内容应简明扼要,且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本校招生章程维持一致。

  34.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筹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不真实定向或借助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区招生。

  35.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能超越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36.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需要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应当按时报送其主管部门。

  37.自治区所属高校拟安排在有关省(区、市)的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一与有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安排。

  38.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大全本部门(单位)所属高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

  39.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通过2026年普通高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准时、规范、准确地统一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大全编辑各高校在我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期间,将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编制核对系统”与各高校核对在疆招生计划,各高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核对、确认工作。

  40.除按计划管理方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种类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大全分送,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能安排招生。

  41.录取期间,各高校对分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工作,一律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软件”在网上进行,并须征得高校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赞同。高校调整招生计划数及其用的相关需求,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软件”中核实后,于同批次投档前进行调整。

  8、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42.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9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寻求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寻求志愿。依据高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状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寻求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寻求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寻求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可以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考试报名“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有关需要的高校,考生须按需要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考试报名本科提前批次“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有关需要。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专业)和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一个志愿组5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符合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计划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及对口援疆区域生源填报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的本科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及拥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批次结束后寻求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符合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计划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及对口援疆区域生源填报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高水平运动队的本科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7)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批次结束后寻求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8)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定向培养军士生类、南疆单列计划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艺术类设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其他类设2个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定向培养军士生类、南疆单列计划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之间不可以兼报。

  (9)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及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一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各高校及招生专业介绍的录取批次以《2026年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

  43.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是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实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收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区域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与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状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能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44.考生志愿填报方法、时间和方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工作实质作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需要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在“普通高考考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45.考试报名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招生计划;考试报名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既能够填报单列类招生计划,又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46.选择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2026年自治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三校生升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47.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与招生计划,按需要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8.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大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析和技术指导。

  9、录取

  49.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推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法拓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50.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依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录取分数线。

  51.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考试报名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A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试报名计划种类本科二批次录取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成绩需要基础上,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种类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厅〔2025〕7号)中艺术类破格录取方法的,根据招生院校破格录取方法实行。

  考试报名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高于考试报名计划种类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类、表演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高于考试报名计划种类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70%划定。

  用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在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比率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考试报名“三校生升高职”艺术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4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公告》实行,高职(专科)有关戏曲类专业招生参照实行。

  5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状况。高校依据在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状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需要,并依据模拟投档状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可以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需要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3.本科提前批次(不含艺术类B段),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不含艺术类),使用“顺序志愿”方法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使用“平行志愿”方法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考试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试报名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考试报名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的普通类、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其综合成绩分别分科类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艺术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

  考试报名“三校生升高职”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考试报名“三校生升高职”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艺术类专业统考、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平行志愿”实行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寻求志愿。

  54.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近日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考试报名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需要准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55.考试报名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56.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推行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情况符合有关专业培养需要、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需要的考生,是不是录取与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缘由做出讲解,高校不能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疆招生高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状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7.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规定,依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况,同时立即书面公告有关高校,并或有关状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为了加大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况自动消除,不可以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58.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能规定男女孩录取比率,不能对考试报名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能作其他限制,不能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59.严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202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打折政策,实行高考考试招生计划单列”推行策略的建议》(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肯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不是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能超越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与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喀什、克孜勒苏、阿克苏)考试报名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考试报名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考试报名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考试报名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60.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凡符合第5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需要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用。

  61.平常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职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公告》(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实行。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方法推行细节》(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实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年轻人志愿者诚信联合勉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年轻人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需要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2.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途径是地县两级招生网站、大众媒体、当地中学、班级)无异议后,须填写《加分考生大全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能变动,不然视为无效。

  63.对高考考试成绩达到需要、身体条件可以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可以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4.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对口援疆计划)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有关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有意向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知道有关定向就业单位公布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口援疆计划只限对口援疆受援区域(含兵团系统及各师)的考生考试报名。高校对无故拒签合同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65.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继续实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投档时,第一依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依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有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高于同批次投档控制录取分数线。没有完成的定向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寻求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实行。

  66.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能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能以任何理由借助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成本。

  67.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调整计划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用法,要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要紧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自治区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控制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置因调整计划使用方法不对导致的遗留问题,不能减少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借助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成本。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需要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赞同。高校投放在自治区没有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自治区公开寻求志愿录取。

  68.被预科计划录取的学生,应该根据招生学校有关专业需要完成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间及学习地址由招生学校确定。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学校安排的专业学习。

  69.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年班、运动练习与民族传统体育、残障考生单招等各种特殊种类计划拟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软件”,按录取数增补相应的招生计划,并在“计划作用与功效”栏内说明。

  70.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种类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种类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印制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缘由导致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依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筹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公告书,由校长签发录取公告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公告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需知、资助政策方法等有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公告书寄递工作要根据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需要实行。

  71.录取期间,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自治区所属高校、兵团所属高校应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途径,并按规定或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72.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是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向别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供应。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渠道查看本人的高考考试成绩、录取结果。

  73.考生收到录取公告书后,应准时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公告书与新疆教育考试院查看录取结果一致为有效信息。考生凭录取公告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需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可以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赞同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依据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公告书,按有关规定及需要为新生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准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有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74.高校应将我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75.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考试”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准时将保送生录起名字册提供有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相关需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76.所有高校的各层次招生,一律不能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77.因为互联网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10、信息公开公示

  78.打造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规范。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准时。

  7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根据各自职责和相关需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途径、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置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有关信息。

  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8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根据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情准时调查处置。

  十1、招生管理职责

  81.各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生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当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校的负责人兼任。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置招过生日常工作。各级招生办公室应依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和拓展招生考试工作应具备的办公设施、场合、设施,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82.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自治区高校招生及统考工作,其职责是:

  (1)实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质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或推行细节。

  (2)同意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考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并加大命题、评卷、考务工作队伍建设;负责本行政地区内组织高考考试及有关特殊种类招生统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等工作,指导、监督属地有关高校组织的特殊种类招生考试。

  (3)大全高校在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有关职责,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录取与其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解决不符合当地报名要求的来疆务工职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职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考试报名。

  (7)组织拓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员工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员工的正当待遇。

  (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置或帮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置当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置;配合高校对特殊种类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置;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拓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1)依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回话状况进行复查。

  83.各地(州、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实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当地实质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或推行细节。

  (2)负责本辖区内高考考试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卫生防疫、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等自治区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4)负责具体组织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考场编排、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5)组织拓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6)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员工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员工的正当待遇。

  (7)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置或帮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置当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8)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置;配合高校对单独招生和特殊种类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置;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拓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9)依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考试招生状况进行调查、处置并给予回话。

  84.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员工和拓展招生考试工作应具备的办公设施、场合、设施。高校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实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依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拓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推行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置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协调处置有关问题。

  (7)组织本校特殊种类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考试卫生防疫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等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置,并将违规事实处置结果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承担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依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并给予回话。

  十2、招生经费

  85.招生经费应由各地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86.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怎么收费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

  87.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员工,应对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十3、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置

  88.考生、考试员工、社会别的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根据《中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置,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职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根据《中国刑法》《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等有关法律规定,准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职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员工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置。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导致考场秩序混乱、作弊状况紧急、招生违规紧急的党员,根据《中共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职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自治区组织的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练习和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种类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实行。对在上述种类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员工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不真实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有关种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中止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置。

  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要紧内容。

  89.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觉得所考试报名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可向所考试报名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置,是对政策实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准时书面或者口头回话申请人;是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回话。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讲解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置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4、附则

  90.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实行。经批准的部分高校特殊种类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全国和自治区统考考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实行。

  91.现役军人考试报名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9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实行。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讲解。

热点专题

  • 智学网公众号给你需要的高考信息
  • 甄选2025|2026学年北京初中一年级各区下学期期末试题及参考答案
  • 2019四川17所高校新增37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高中历史学习指导之高

[]一个父母=半个学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