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与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种类:公办普通高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净月校区地址:吉林长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博硕社区博硕路1399号;
乐山校区地址:吉林长春朝阳区乐山镇糖坊村委会。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策略所需要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怎么收费
第六条 收费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侦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公安情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禁毒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治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涉外警务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刑事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互联网安全与执法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数据警务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需要
无特别需要。
第八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孩比率的需要
公安专业中女孩招收计划根据公安部、吉林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孩。
普通专业无男女孩比率需要。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情况的需要
1、公安专业
考试报名公安专业的考生,报名要求、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体能测试(男子、女子)项目及合格标准等详见吉林教育考试院与吉林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
2、普通专业
考试报名普通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根据各省(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实行。其中,考试报名艺术类有关专业的考生需要无色盲。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我院实行国家及各省(区)招生录取有关政策,投档比率按生源省份需要实行。以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和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根据我院对应的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2、院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寻求志愿投档的考生。
3、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合格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法,以“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需要。在安排专业时,学院承认各省(区)招生考试机构拟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或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同一投档单位中未录满专业。如难以满足空缺专业录取条件的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均予以退档。
注: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高考考试改革省份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需要等有关政策实行。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为数学、外语、语文;历史学科类为语文、外语、数学。如全国统考科目(数、语、外)成绩皆相同,则“3+1+2”模式改革省份优先录取最佳选择科目成绩高者;“3+3”模式改革省份取3门选考科目中分数高的科目(高分科目),优先录取高分科目成绩高者。
5、公安专业
凡志愿考试报名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吉林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吉林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吉林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均合格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有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需要及学院择优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退出现役部队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如考生不拥有上述优先录取条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实行。
注:录取时,以公安部、吉林教育考试院对姥爷布政策为准。
6、普通专业
普通本科志愿填报,考生须按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志愿栏。
1.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我院朝鲜语专业仅招收用汉语答题的非朝鲜族考生。
3. 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原则:
凡考试报名我院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含高考考试加分)成绩均通过省控分数线。录取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考试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保留一位小数)
注:外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除此之外,学院还设立吉林政府奖学金、“出色学生奖学金”、“新生暖心工程”等资助项目。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部门将依据学生具体状况拓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手段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联系方法
学院网址:www.jljcxy.com
通讯地址: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联系电话:0431|85001234 85001799(传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警察学院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实行。
第十五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